鍋爐用玻璃板水位計標準 JB/T 9245-1999
前言:本標準是對ZB N 12 004-88<鍋爐用玻璃板水位計>的修訂。
本標準與ZB N 12 004-88 在主要技術內容上有以下差異:
為了確保鍋爐運行的安全,根據國際慣例,將雙色水位計汽、水相的顏色明確規定為“汽紅水綠”。除此之外,僅對原標準做了編輯性修改。
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,代替ZB N 12 004-88。
本標準附錄A是提示的附錄。
本標準由全國工業過程測量和控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:上海工業自動化儀表研究所。
鍋爐用玻璃板水位計 JB/T 9245-1999
1.范圍
2.引用標準
3.產品分類
4.技術要求
5.試驗方法
5.1 試驗的一般規定
5.1.1 試驗用介質
耐壓試驗用介質應對水位計主體材料及密封墊料不產生腐蝕作用,介質粘度不應高于1*10-5m2/s,介質名稱及其粘度值應在試驗報告中注明。
5.1.2 試驗用標準儀表
試驗用的標準儀表的精確度及其編號應在試驗報告中注明。
5.2 外觀檢查
水位計的外觀檢查用目視的方法進行。
5.3 耐壓試驗
將水位計安裝在專用耐壓試驗臺上,并施加最高工作壓力1.5倍的試驗壓力,歷時3分鐘,水位計應符合4.5和4.6的要求。
5.4 安全保護性能試驗
將通水閥安裝在試驗裝置上,關緊取樣塞和通氣閥,打開通水閥,加壓至0.5MPa,然后突然打開取樣塞,通水閥應符合4.7要求。
5.5 抗運輸性能試驗
抗運輸性能試驗方法按JB/T 9329進行。
5.6 觀察距離試驗
將雙色水位計按正常工作條件安裝在鍋爐的模擬試驗裝置上,在水位允許的工作壓力和飽和溫度下,觀察水位計所顯示的水、汽界面,應符合4.9的要求。
5.7 絕緣電阻試驗
水位計照明電源的電源線對地之間的絕緣電阻用直流電壓為500V的兆歐表測量,其結果應符合4.10的要求。
6.檢驗規則
7.標志、包裝、貯存
8.附錄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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